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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
发布时间:2020/1/7 浏览次数:12266次

一、培养目标及规格
  本专业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重点面向基层的,从事临床护理的应用型专科护理人材。
 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: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热爱护理事业,具有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献身精神,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 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: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必需的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;掌握从事整体护理必须的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;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的操作技能;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、预防医学知识;了解急、难、重症病人护理的基本原则;具有初步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一般问题的能力;具有初步的阅读英语书籍的能力、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不断学习新知识的素质。
  在身体素质方面:身体健康,能精力充沛地工作。

  
二、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
 (一) 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、限选课、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。
 (二) 必修课统一开设,执行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
 (三) 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,统一课程名称,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(或教学要求),并推荐教材,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。
 (四)选修课供试点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。试点亦可根据本专业培养及当地需要自开少量选修课。
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,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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