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 |
发布时间:2020/1/7 浏览次数:12266次 |
一、培养目标及规格 二、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
(一) 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、限选课、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。 (二) 必修课统一开设,执行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 (三) 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,统一课程名称,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(或教学要求),并推荐教材,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。 (四)选修课供试点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。试点亦可根据本专业培养及当地需要自开少量选修课。 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,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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